近日,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《關于進一步推進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工作的實施方案》(湘政辦發〔2024〕18號,以下簡稱《實施方案》)。為進一步統一認識,更好推動改革落地生效,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:
一、起草背景
中央深改委第25次會議審議通過了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工作的指導意見》,習近平總書記強調,要理順省以下政府間財政關系,使權責配置更為合理,收入劃分更加規范,財力分布相對均衡,基層保障更加有力,促進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、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、推動高質量發展。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視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工作,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實施方案,穩步推進改革。
二、起草過程
為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、省政府工作要求,省財政廳第一時間成立領導小組,建立與部門、市縣聯絡機制,制定58項任務清單,逐項研究貫徹措施。積極參與財政部體制改革專班,與部分省市開展專題研討,及時掌握中央最新要求及外省改革動態。赴8個市州開展實地調研,分片區召開座談會,反復比較論證,起草形成《實施方案》。廣泛征求省直有關部門和市州、縣市區等62家單位意見建議,并進行修改完善。經財政部評估審核后,于2023年12月25日通過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、2024年5月27日通過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會議審議,2024年6月4日由省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。
三、主要內容
《實施方案》遵循“穩中求進、全面規范、均衡協調、激勵相容”的原則,著力推進六個方面改革。
一是構建權責清晰的支出劃分機制。主要包括明確支出劃分辦法,統一各領域省與市縣支出分擔比例,強化省級責任,減輕基層負擔等。
二是完善統一規范的收入劃分機制。主要包括參照稅種屬性劃分稅收收入,根據收費項目性質劃分非稅收入,優化跨區域收入分配,支持共建園區橫向財力分享等。
三是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機制。主要包括嚴格涉企收費監管,清理稅費收入掛鉤返還政策,嚴肅整頓“引稅”“買稅”行為,改善營商環境。
四是優化科學有效的轉移支付機制。主要包括深化零基預算改革,完善轉移支付體系,推進競爭性領域轉移支付“撥改投”,加強績效評價和財會監督。
五是建立堅實穩固的“三保”保障機制。主要包括強化市縣主體責任,硬化預算執行約束,加強監測預警,兜牢“三保”底線。
六是健全有機協同的財政管理機制。主要包括因地制宜調整財政省直管縣范圍,強化市州對縣區幫扶(兜底)和監管責任,理順園區財政體制,加強鄉鎮財政和村級財務管理,守住“最后一公里”安全防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