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進一步加強我省省級政務云的統籌管理,提升政務云服務能力和應用水平,支撐“數字湖南”建設,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《湖南省省級政務云管理暫行辦法》(湘政辦發〔2024〕24號,以下簡稱《管理暫行辦法》)。
一、起草背景
2022年6月,國務院出臺《關于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指導意見》,明確要求強化政務云平臺支撐能力,按照省級統籌原則開展政務云建設,集約提供政務云服務。近年來,我省初步搭建了“X86+ARM”政務云架構體系,省級政務云為省本級400余個政務服務信息系統提供了計算、存儲、應用和安全保障等云服務,有力支撐了政府數字化轉型。為全面提升省級政務云服務能力和安全運行水平,推動數據“應共享盡共享”,根據省領導指示要求,省數據局赴海南、浙江等地現場調研,充分借鑒外省經驗,并與省財政廳等部門深入交流銜接,研究起草了《湖南省省級政務云管理暫行辦法》。起草過程中,書面征求了14個市州和74家省直相關單位意見,并根據反饋意見進行了修改完善。《管理暫行辦法》于2024年6月24日經省政府第38次常務會議審議原則通過,于2024年6月28日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。
二、總體考慮
目前省級政務云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項,包括資源保障能力不足,云資源統籌不夠,建設運維模式有待改進,全省政務“一朵云”格局尚未形成等,難以滿足數字政務建設新要求。為解決上述問題,省數據局統籌考慮當前與長遠、存量與增量、管理與運維,按照“存量有序整合、增量購買服務”的策略,通過購買服務方式解決省級政務云保障能力不足等問題,建立物理分離、邏輯集中、一體管理的運行機制和資源調度體系,全面構建集約共享、融合創新、智能敏捷、安全可控的全省政務“一朵云”體系,有力支撐政務服務、政府治理和科學決策,為數字湖南建設提供堅實保障。
三、主要內容
《管理暫行辦法》是省級政務云建設管理的規范性文件,共有十章四十三條。
職責分工,明確省數據局為省級政務云主管部門,省政務服務和大數據中心為技術保障部門,并劃分了政務云使用單位、云服務商、綜合服務機構等相關責任方的職責分工。
采購管理,明確政務云服務實行目錄管理和限價管理。按照“統采統簽”模式,通過政府采購確定云服務商和綜合服務機構。
建設管理,按照全省政務“一朵云”總體架構,建設統一云管平臺和政務云骨干網,實現新增云資源池和已有政務云的融合。現有行業云上政務信息系統逐步遷移至政務云,各政務部門原則上不再新建行業云。
使用管理,規范了省級政務云資源的申請、受理、測試、交付、調整、注銷等具體流程。
運維和安全管理,明確了云主管部門、技術保障部門、綜合服務商、云服務商和云使用單位的運維和安全管理職責。
結算管理,明確政務云服務按月計費,按照“先用后付、先審再付”方式進行結算,服務費用列入技術保障部門預算,統一進行結算支付。